民国时期,法币贬值是怎么造成的呢?真的如历史书上所说,国民政府滥发货币造成的吗?
法币贬值,确实是超发带来的恶果,但并非如教科书所说,是政府出于敛财目的,才大举发行法币法币。国民政府大量发行法币始于抗战期间,完全是无奈之举。
抗战爆发后,华北、华中、华南这些经济发达地区就相继沦陷,中国损失了绝大部分工业,以及半数以上的农业法币。至1942年滇缅公路被日军切断,中国几乎丧失了所有对外交通通道。1944年的进口量比1941年降低78%。供需失衡,导致物价上涨。同时,中国财政主要依靠的关税、盐税等,也随着沿海地区沦陷,失去大部分。
国民政府无法解决物资匮乏问题,也不能扩大税源,只能一再加印法币,以弥补巨额财政赤字法币。抗战以前,国民政府每年的财政赤字只占总开支的10%—20%,最高不过30%—40%,而抗战后的1937—1940年,财政赤字平均占支出的70%左右,1941年—1945年,这个数字更提高至78%。
战时财政支出主要为军费开销法币。以1941年为例,政府支出100.03亿,其中军费占到73%。当年收入仅13.1亿,赤字86.92亿。后几年军费所占比重基本与此持平,至1945年增至87.3%。财政赤字、军费开支和增发法币三者在数量上大体是相等的。
因此,国民政府大量发行法币,主要目的在于维持军费开支,坚持抗战法币。1944年孔祥熙在给美国驻华大使高斯的备忘录中,即说:“中国物价上涨之主要原因,系因抗战已七载,军需浩繁,物资日渐缺乏,供应未能适应,加以国际路线阻断,运输困难,国内经济情况,益形艰困。”
法币增发,自然带来大后方物价水平持续走高法币。如将1937年上半年大后方的物价指数定为100的话,1939年为213,1941年为1294,1945年则是184455。这意味着,八年来后方物价翻了1800多倍。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,桂林熟盐在1937年时为0.117元/市斤,1939年涨至0.369元/市斤,约增长了3.15倍。1944年已是32.659元/市斤,相当于1937年的279.14倍。
抗战胜利后,中国也没能获得一个安定的发展环境;寻求美国贷款,回收法币,亦告失败,于是恶性循环,法币贬值再也无法遏制法币。
相关文章

发表评论